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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LED 显示屏):
废标理由: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市蚁****公司、******公司2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序号1-7中的“8、视频处理器”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及“警告通知显示界面内容截图佐证”;****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序号1-7中的“8、视频处理器”要求提供“警告通知显示界面内容截图佐证”;****委员会一致认定,该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其余2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了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 因此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采购程序终止。
采购包1(LED 显示屏):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潘伟伟 |
| 评审专家: | 何文胜 、 张秀娟 、 林同强 、 潘孝荣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LED 显示屏: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巴溪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151****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
联系方式:0591-****0063,****0029,****7087(开标室)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91-****0063,****0029,****7087(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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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