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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传承人自评、县区局初审、市局复审,形成评估结果建议优秀1人,合格4人。
现将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局文化遗产利用与发展科0554-****30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和风大街88****中心A座
邮政编码:232001
特此公示。
附件:**市2025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
****旅游局
2026年5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