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司****酒店2026-2028年洗衣房清洁剂、PA清洁剂及餐饮管事组清洁剂类采购(二次)评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酒店****公司****酒店2026-2028年洗衣房清洁剂、PA清洁剂及餐饮管事组清洁剂类采购(二次),于2026年5月14日 09时30分在****二楼会议室开选,****委员会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 (参选价含税价:162889.94 );
第二中选候选人:**格****公司 (参选价含税价:113878.00);
第三中选候选人:**市洁****公司(参选价含税价:179834.00);
公示期:自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17日下午17时3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酒店****公司****酒店采购部提出。
联系人:袁经理,联系电话:0551-****1888-8218。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锁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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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