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区板桥镇
建设单位:****
公示类别:批后变更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 5月22日
公示媒体:公开网络媒体 项目现场
公示组织单位:******局
****综合用房建设项目,于2023年06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区****00010号),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考虑到通风、消防及结构,对部分外墙门窗进行调整,现申请对原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综合楼一层6轴和A轴相交的外墙上原设计图上设置消防水池的检修门,施工图设计时,在结构运算过程中,结构参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局部需增设剪力墙,剪力墙上无法开设门窗。故把原外墙上的门移到B轴。
2.综合楼一~五层D轴和3轴相交处,配电室外墙上原设计时开设了外窗,施工图设计时,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配电室上开设外窗需和相邻外窗之间的距离大于1米的要求,原设计图上的外窗达不到消防规范的要求,故施工图设计时取消了配电室的外窗。
3.综合楼一~五层D轴和2轴相交处外窗原设计时开设了2扇1.5米宽的外窗,其余外窗宽度为2.1米,施工图设计时,考虑整体立面的协调性,故把2扇1.5米的窗改为1扇2.1米宽的外窗。
4.厂房8轴和A~C轴相交处的外墙上原设计时开设了2扇门,无外窗设计,在施工过程中,考虑采光通风不足,故增设了两扇外窗。
5.厂房C轴和3~4轴相交处的外墙上原设计时开设了1扇推拉门,在施工过程中,这扇门正对着原厂房的排气管道位置。故把这扇门移动到4~5轴。
平面图及效果图调整如下:
调整后效果图
相关单位和利益相关方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签字并加盖手印)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
联系电话:0875-****500,联系地址:******局乡规所。
******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