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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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申报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展中心:
根据**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预申报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辖区内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制种除外)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的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粮油种植面积在50亩及以上,中稻、再生稻或中稻、油菜平均单产水平较当地提高5%以上,实行机种机收、化肥用量稳中有降、农药使用强度达标、农产品和谷物农残和重金属含量达标。面积填报到村,并确认目前已播种或栽插到田的实际面积。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
2.开展稻油轮作种植模式或中稻-再生稻种植模式。
3.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25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项目实施期
自2026年2月至2027年6月
四、补贴方式及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开展稻油轮作种植模式的每亩补贴206.5元,开展中稻-再生稻种植模式的每亩补贴206.5元。(具体补助标准以实施方案为准)
五、申报评审程序
1.业主自愿申报。业主根据自身条件和项目要求自愿申报,于2026年5月15日前向所在地镇街申报,并如实填报《**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附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对申报资料和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2.村镇审核。各镇(街)积极宣传动员业主申报,并即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申请人资格条件、种植区域及田块面积进行现场查看核实,并对核实结果真实性负责,经村、镇(街)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盖章确认后,于2026年5月18日前将《**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电子档及扫描****农技中心。
3.区级审核和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实施业主。
项目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下发的实施方案为准。
联系人:曾希凤,电话:023-****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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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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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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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基本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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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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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作物 种植地点面积 (以村为单位填报) |
种植地点 |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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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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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模式 |
稻油轮作 |
中稻-再生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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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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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料配方选择及亩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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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亩值窝数(窝/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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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目标产量(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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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人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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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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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镇街需审核申报对象2025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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