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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新桥街道蚝三林坡坑第一工业区厂房A5栋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5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5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新桥街道南浦路蚝三林坡坑第一工业区A5栋 |
| 面积/数量 | 50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具体起租时间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第4年起递增8%。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工业)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规定及生产安全规定,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2、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损失。 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4、物业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费、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 5、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承租方自行承担报价风险,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租金进行减免。 8、租赁物业所涉及的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所须的****社区物业收费标准缴交。 9、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须获得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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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 1、位置、建筑面积:新桥街道南浦路蚝三林坡坑第一工业区A5栋厂房,本厂房面积为5000平方米。主要用途为工业用途; 2、产权情况:****公司集体物业; 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没有设置抵押; 4、租赁用途:工业; 5、物业有变压器、有电梯。 二、投标及开标:标书代写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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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照最终承租租金价格计算2个月租金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5月22日 15时45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22日 15时45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5月22日 15时45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5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5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信用资质良好,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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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4、承租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 5、非联合体报名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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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黄经理;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815;0755-****8561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市****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二、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等 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三、、本项目邀请**市鑫昌****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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