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6年-2027年石**索道综合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石**索道综合劳务外包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4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4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237.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2026年-2027年石**索道综合劳务外包项目 |
1.00 |
****746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5.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地址:**省**市音西街道永乐路金地华宸公馆1号楼103栋(西门)2楼)。
7.3方式:需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获取采购文件登记;采用异地方式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投标人,可先行电话联系获取购买标书登记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2026 年5月25日 09 点 00 分(**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报价人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音西街道永乐路金地华宸公馆1号楼103栋(西门) )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 年5月25日09点 00 分(**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报价人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音西街道永乐路金地华宸公馆1号楼103栋(西门) )。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与报名期限一致。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13.采购人:****
地址:**省**市福****水库坝头7号
联系人:施沁
联系电话:159****5630
14.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音西街道永乐路金地华宸公馆1号楼103栋(西门)
联系人:林虹、卢思婷、蔡雄文
联系电话:0591-****1117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公司**融城支行 |
| 银行账号:118********0041367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