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能力提升项目

审批
山东-泰安-新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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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14

项目名称 ****心血管内科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市新甫路132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5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殷培文
联系人 赵凯 联系电话 175****3588
项目投资(万元) 60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0-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院内,新购置部分医疗设备5台套,具体包括:冠脉旋磨仪1台;三维电生理导航系统1套;体外反搏设备1台;心血管超声波治疗仪1台;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1台。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该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列明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设备、产品、工艺等;该项目无新上燃煤锅炉,不涉及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企业;不属于两高化工、集成电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省市权限审批项目;项目无需窗口指导;该项目未开工建设,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进行安全审查,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变更后再实施;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填报内容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与****公司签订合同,所产生固废全部由其做无害化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增加噪声隔离设施,降低噪声外传
承诺:**** 殷培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殷培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7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