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小西沟村人居环境提升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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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14

项目名称 **县泉子街镇小西沟村人居环境提升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县泉子街镇小西沟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9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闫凯
联系人 达吾然阿提哈孜 联系电话 173****8404
项目投资(万元) 630 环保投资(万元) 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泉子街镇小西沟村378户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单户无动力一体化土壤渗滤工艺。总处理规模:189m3/d,处理后尾水就地土壤消纳/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配套建设分户收集管网、检查井、通气设施、保温防护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 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 土壤渗滤消纳措施后通过就地土壤消纳 / 农田灌溉排放至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污泥5年清掏一次,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由村镇统一清运填埋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昼间施工;运营期无动力、无设备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分散布置、不占基本农田 / 生态红线;施工后恢复植被,影响轻微、可逆。
承诺:**** 闫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闫凯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2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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