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酒店)建筑智能化
补充文件2号
****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的《****中心****酒店)建筑智能化》,现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提供的原预算清单内容有误,现重新提供“附件一:预算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最新提供“附件一:预算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各潜在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
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工程造价:****7873元”,现调整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1240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 1.最高投标限价 ****2181元; √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柒拾柒万柒仟捌佰柒拾叁元整(¥****7873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伍仟壹佰零伍元捌角捌分(¥ 115105.88元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 / )。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25%。 |
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 1.最高投标限价 ****0763元; √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玖拾贰万壹仟贰佰肆拾元整(¥****124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玖仟叁佰叁拾壹元贰角(¥ 119331.2元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 / )。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25%。 |
4、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竣工结算:“①工程结算时如整体项目未明确是否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暂不予支付,并暂扣 115105.88 元(含税)。
②整体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待取得相应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并收到分包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向分包人支付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和暂扣的 115105.88 元(含税)。
③整体项目最终未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即便获得省、市标化工地或其他任何奖项,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予支付,并将暂扣的 115105.88 元(含税)作为违约金归发包人1所有,不予支付。”
现调整为:“①工程结算时如整体项目未明确是否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暂不予支付,并暂扣 119331.2 元(含税)。
②整体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待取得相应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并收到分包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向分包人支付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和暂扣的 119331.2 元(含税)。
③整体项目最终未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即便获得省、市标化工地或其他任何奖项,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予支付,并将暂扣的 119331.2 元(含税)作为违约金归发包人1所有,不予支付。”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造价****7873元。”现调整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1240元。”
6、本项目部分图纸内容调整,现重新提供调整图纸,详见“附件二 图纸”。调整部分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附件二:图纸”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各潜在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
7、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5 月 18 日14时30分现调整为“2026年 06 月 01 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8、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6年 05 月 18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市公共 ****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现调整为“2026年 06 月 01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市府大 道777号)一楼西大厅”。
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最新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其他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1号及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日期: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