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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4月18日****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115号),目前正在进行验收。
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与环评报告不一致,变动后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项目存在变动但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着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属于一般变动。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和《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企业编制了 《****南院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现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