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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2196**市**区敬业中板产业配套——生活配套设施提标升级20年经营权转让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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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17.92万元(人民币元) |
| 20工作日 |
| 2026-05-14 |
| 否 |
| 网络竞价 |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全面了解《敬业中板产业配套一生活配套设施提标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可到转让方查阅),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经营权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交纳20万元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敬业中板产业配套—生活配套设施提标升级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向沈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3、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敬业中板产业配套—生活配套设施提标升级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敬业中板产业配套—生活配套设施提标升级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 5、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详见《敬业中板产业配套—生活配套设施提标升级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 6、本项目将在https://www.****.cn/**省公共**拍卖网,同时发布。 7、本次转让资产以实际为准。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上传作为报名材料,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