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人:****。
二、租赁标的及租金: **市**区湖东路152号**大厦A座3004单元办公房及地下车位65号,计租面积160平方米。办公房租金底价为55元/月/㎡,办公房首年租金底价105,600.00元;前两个租赁年度月租金保持不变,自第三个租赁年度起(含第三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5%。车位费为1000元/月/个,车位费年租金底价12,000.00元,车位费不递增。租赁期限三年,租金按月度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办公房和车位费首年三个月月租金。
三、租赁标的用途:仅作为办公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承租竞价人须于2026年6月3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
账号:117********0002763
开户行: ****营业部
中标租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三个月月租金)及首期租金后,持合同及缴费凭证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我司在收到申请及完整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原缴纳账户。未中标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合法法人、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资信良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承租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及风险提示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建筑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若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承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7. 承租户中标享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在第二个租赁年度首月。
8. 承租期内,若乙方中途提出退租,若在第一个租赁年度内,甲方将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双方按实际租赁期限书面结算租金。从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含第二个租赁年度),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将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双方按实际租赁期限书面结算租金。
9.承租方须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公开对外招租,密封报价,价高者得。同等价格,则以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先后确定为中标人。如报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报价金额高低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公告期限: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承租竞价书送达(报名截止)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7:00。标书代写
承租竞价书送达地点:**市**区湖东路**大厦A座29层业务部。
九、联系人:张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6113 186****7318
联系地址:**市**区湖东路**大厦A座2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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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