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沙漠公园(一期)污染防治设施调试起止时间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沙漠公园(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湖生态旅游区的环湖公路西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747.8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沙滩浴场服务楼547.66m2,配套沙滩浴场景观7362.43m2(含成人游泳池一座、儿童池一座);**滑雪场入口大厅1204.16m2,雪场57177.97m2(含普通滑板道1条、雪圈道3条、缓冲区、魔毯、准备平台及戏雪区26577.97m2),以及配套建设供排水管线、电气设备等。环评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致。本项目于2023年11月取得《**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沙漠公园(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3〕78号)。
竣工日期:2026年5月10日。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书面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133****5222
通讯地址:**图****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