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开发区一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第二次)答疑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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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1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5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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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开发区一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第二次)答疑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开发区一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 由于招标文件并未明确对授权委托人的要求,问:授权委托代理人可否为除项目经理外的,本单位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正式在职人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问题2:****开发区一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8.2款的描述为: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发包人对承包人拟采购的主要设备、安装材料和装饰材料的 品质有异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购与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相当的产品。此约定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已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这一样因素。设备、 材料预算价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所采用的单价。相关说明及材料、设备的名称附专用条款后。”由于贵处/贵司在招标平台上没有提供已标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人无法获知“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所采用的单价”,请招标人提供含综合单价的工程量清单。 答: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固化工程量清单执行,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详见答疑补充公告附件。 本答疑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抵触或不一致者,以本次发布的答疑补充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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