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递路66****花园B2幢办公楼2楼东
中标金额:882180.00元
评审报价:617526.00元
评审总得分:93.8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挥发酚、氰化物、名称 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品牌(如有) | **宝德 |
| 规格型号 | BDFIA-8000(挥发酚)、BDFIA-8000(氰化物)、BDFIA-8000(硫化物)、BDFIA-800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数量 | 各 1 台(套) |
| 单价 | 挥发酚:181000、氰化物:190000、硫化物:单价 19120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94180 |
| 备注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杰、严传宝、刘亮、张培升、高迎迎(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10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鳌峰中路6号、**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272、0563-****00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鳌峰中路6号
联系方式:0563-****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联系方式:056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林工
电 话:0563-****272、0563-****0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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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