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经开区产城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LS22道路(北京路-职教产业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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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经开区产城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州**经开区产城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14日

一、询比条件

**州**经开区产城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州**经开区产城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州**经开区产城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3建设内容:**经开区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道路长602.57米,红线宽24米,道路面积为14462平方米,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40千米每小时,工程建设内容: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主)。

2.4建设地点:**经开区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2610万元,**投资约1821.53万元。

2.6招标范围:**州**经开区产城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LS22道路(**路-职教产业园)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并配合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审审定工作完成,以及资料存档备案完止。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合同书专用条款的具体要求。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具有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3.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1)、(2)二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则提供(2)。(1)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标书代写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3.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9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若中标,采购人有权对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料的原件或凭证进行查证,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询比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且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询比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询比采购文件。

①线上获取:供应商可登录****网(网址:http://www.****.com/)登记并交费后在网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word版)及其他资料,代理机构对线上登记成功的供应商提供询比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

备注:a.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网站(http://www.****.com/)查看“****电子交易平台征集交易主体信息库成员的公告”。

b.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0871-****8167、0871-****6713

②线下获取:供应商应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应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公司(**省****市**大道天佑璟玥小区内7栋6号)登记并交费后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3若未能按上述4.1项及4.2项规定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询比资格,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5月2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时间,下同)。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6年5月25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5.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比地点:********公司(**省****市**大道天佑璟玥小区内7栋6号)。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http://yz.****.com/ynweb/)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大道中段

联系人:吴俊

电话:0873-****904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张妮娜、邓宇、刘正航、孔云远

电话:0871-****4655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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