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1.****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外供水管线项目临时用地位于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占地面积21.8485公顷(327.73亩),用于项目所需的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和施工便道。
2.天合光能**区2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临建区临时用地位于常乐镇,占地面积2公顷(30.31亩),用于项目所需的工棚、项目部和施工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公司和******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6年5月11日,****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分局、****草原局,东园镇、柔远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如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中******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95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