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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14
| 项目名称 | ****政府控制的屋顶**有偿使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46984.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永华 |
| 联系人 | 宣文逸 | 联系电话 | 189****08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7696 | 环保投资(万元) | 9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县公共机构(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 建筑、事业单位等其它建筑)的屋顶布设屋面光伏并按需配置新型储 能系统,根据测绘报告数据,屋顶面积为578420.60m2,可利用面积 为547405.11m2,考虑到实际建设条件需要,剔除遮挡和阴影面积后, 本项目方案建设可利用面积为446984.40m2,设计总装机容量为 80457.19 kW。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弃光伏组件处理企业应按照GB 18597 和GB 18599-2020 设置危险固废储存区和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区等。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投运后不定期对地块边界噪声进行监测,如出现超标时,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
| 承诺:**** 林永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永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