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

审批
湖南-邵阳-邵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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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14

项目名称 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
建设地点 **省**市**县塘渡口镇大木山振羽大道与邵塘线交叉口东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海泉
联系人 谢小勇 联系电话 139****7998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拟新增使用一台Ⅲ类射线装置。二、建设规模:拟新增使用一台Ⅲ类射线装置由****生产的DP330-S1型移动式透视摄影X射线机设备,产品编号为****、额定管电压为150kV,额定管电流为400mA。使用位置为门诊楼一楼放射科,感染科楼,一住院楼,二住院楼。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一、屏蔽方案:本方案参考依据如下:1,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2, 《医用X 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2020。参考以上标准,我院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以下工作场所屏蔽方案:1、移动摄影X射线机工作场所配置三块铅屏风用于射线防护。2、操作人员配备铅衣1件、铅帽1件、铅围脖1件用于射线防护。3、工作人员外佩戴照射个人剂量监测1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数据监测。二、防护措施: 1、受检者采取防护措施,不应将有用线束朝向其他受检者。2、操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合理选择站立位置,并保证曝光时能观察到受检者的姿态。需近距离操作检查系统的人员应该穿戴铅橡胶围裙或在移动铅防护屏风后进行操作。3、操作场所周围应该设置护栏或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无论何时使用移动式 X 射线设备进行床旁操作,操作 X 射线设备的工作人员应提前对现场所有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并确保控制区内没有无关人员在场。5、协助受检者进行 X 射线检查的人员,应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并征得其同意,并在陪检者穿着个人防护用品后,才能实施床旁操作。6、使用移动式 X 射线设备实施床旁操作时,尽可能采用向下的投照方式。如果采用水平投照方式进行检查时,除接受放射检查的受检者外,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朝向临近的其他人,如果无法避免,则应使用移动铅防护屏风进行隔挡或使用防护用品。7、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现场已配置铅衣1件,铅帽1件,铅围脖1件,铅屏风1套,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1件。三、安全管理措施:1,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负责辐射安全事项。2、规章制度:制定了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3、安排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建康体检并安排有专人负责保管档案。4、定期组织辐射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知识培训。
承诺:**** 李海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海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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