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集团”)于2026年5月7日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方共同**参与**市国有建设用地(**市**ZY1331、ZY1332地块)开发建设的公告》,现就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开发融资事项补充1. 项目公司开发建设资金除股东按股比投入的启动资金外,****公司名义申请房地产开发贷等合规融资解决。
2. 融资由社会资本方主导统筹、**集团配合,综合成本按最优原则确定;融资方案、增信措施(含股权质押、股东按股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操盘、兜底收益及股权退出机制补充1. 项目操盘:项目公司设立后,由社会资本方全权主导操盘,负责营销、成本、工程、设计、综合管理等全流程开发运营,新****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督。
2. 收益保证:社会资本方对项目整盘收益承担责任,项目可分配****集团收益。
3. 股权退出原则
(1) **集团可通过模拟清算或正式清算方式提前退出,社会资本方承****集团****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
(2) 回购价款须以现金支付,不得用房票或非约定资产替代。
三、其他补充事项1. 本公告为原征集公告的补充,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原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2. 公告所述**条款为框架性**意向,具体**内容、权利义务、履约条件、违约责任、楼面价金额、公司治理制度,利润分成、利润支付责任、品牌使用及品牌费用、退****集团与有意向的投资方另行现场洽谈、协商确定,最终以双**式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3. 若只有1家社会资本有意向**并报名,则在双方达到一致**条件时,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若有2家及以上社会资本有意向**并报名,则将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选择最优的社会资本**并签订《**协议》。
4. ********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主体,具体承接**开发事宜。
5. 本项目报名时间**至2026年5月18日17:00。
四、本项目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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