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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关于2026年5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4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101****法规科)
传真:0459-****816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18房间
邮编:163316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油田****公司****油田州705区块葡萄花油层灵活补充与注采系统调整**部分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庆环审〔2026〕40号 | 2026年5月14日 |
| 2 | ****油田****采油厂****油田州705区块葡萄花油层灵活补充与注采系统调整自营部分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庆环审〔2026〕41号 | 2026年5月14日 |
| 3 | 庆环审〔2026〕42号 | 2026年5月14日 | |
| 4 | 庆环审〔2026〕43号 |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