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度第五师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运行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
标的名称:2026年度第五师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运行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确保完全接纳五师区域城镇生活垃圾,并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年处理量不少于2.65万吨。
2.在日常处理量加大或超负荷时应优先处理五师区域生活垃圾。
3.接收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
4.焚烧厂必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5.若焚烧厂因故(如检修、事故)停运,供应商需承诺自行进行分流处置,不得将垃圾积压在采购人属地。
6.供应商应及时将近期产生量清单交由采购人核对,同时配合采购人监测各地区的垃圾产生量,如遇波动较大,或大幅减少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第五师辖区范围内仅有****具备同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其处置规模及运营条件合规,无其他具备同等合规处置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供选择。该项目服务来源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1]6号)》第三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等法规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相关适用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博州**市边境经济合****工业园区)
三、公示期限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许赟
联系电话:150****6553
联系地址:第五师**市滨**路建设大厦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生****财政局
联系电话:0909-****529
联系地址:第五师**市银华路21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合并.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