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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规范景区内项目建设审批工作,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雅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相关规定,现办理2024—2025年南北山造林项目对雅砻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报告。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开展南北山项目风景名胜区影响分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南北山造林项目对雅砻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报告
采购单位:****
二、项目任务、地点
(一)任务:为推进2024—2025年南北山造林项目对雅砻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工作,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雅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法规规范,开展影响分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成果需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获批。
(二)涉及区域:**区、**县、**县。
(三)涉及工程:
1、**南北山绿化工程2024年度**区2号、3号片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
2、**南北山2024、2025年度(**段)营造林先造后****社区、结莎社区工程
3、**南北山2025年度(**段)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
(四)资金来源:概算批复资金。
(五)服务要求:报告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六)服务内容:完成2024—2025年南北山造林项目对雅砻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分析、影响评价、方案论证、文本编制、专家评审配合、报批许可对接等全流程服务。
三、成果交付
1. 纸质报告:最终获批版本2套(含文本、图件);
2. 电子成果:全套报告电子版(含可编辑文件、PDF文件)1套。
四、参加比选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文件要求
相关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一)报价函(下浮比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六、比选截至与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18:30(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相关文件送达至********办公室。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要求:报名资料必须由专人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任何非现场递交方式。
联系人:刘陈
联系电话:177****6921
七、评审事宜
****小组,根据服务商的资质、资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服务商。
评审时间:暂定于2026年5月下旬。
八、其他要求
禁止任何形式的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递交的相关文件无论是否获选均不退还。
本次报价需明确下浮比例,无明确下浮比例的报价文件作废。
****对本次比选活动及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刘陈
联系电话:177****692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