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4
**市城市功能提升建设项目(2026年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标段)(施工)澄清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管理机构配备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澄清为: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果投标前未在**工程建设云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视为有在建项目)。
补充招标公告六、其他说明:(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小桥,联系电话:181****6123);(5)投诉受理机构名称:**市房建和市政建设****办公室;投诉受理机构电话(传真):0992-****190;投诉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市**西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