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区顺河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顺河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顺河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5月26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区顺河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顺河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淮发改审字[2026]2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顺河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区顺河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2 建设地点:**区顺河镇。 2.3 建设内容:项目拟**乡村道路约5.7千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项目拟**乡村道路约5.7千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157.97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60 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4.2 自 2024 年 5 月27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如下: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 2026 年 5 月26日00时00分。 6.2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投 标 人 登 录 “ 电 子 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http://ggzy.****.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区顺河镇 联系人:甘主任 联系电话:182****028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淮****服务中心府前路15号三楼305 联系人:花工 联系电话:0517-****5389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9605 10.3 异议渠道 通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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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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