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5-15
报名开始时间:2026-05-15
报名截止时间:2026-05-28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机电工业园A地块3号房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8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机电工业园A地块3号房 | |||
| 房产证号 | 锡房权证字第XQ****426924号 | 土地证号 | 锡新国用(2011)第122号 | |
| 房屋面积(㎡) | 5343.09 | 土地面积(㎡) | 10080.9 | |
| 招租面积(㎡) | 5343.09 | |||
| 房屋用途 | 工交仓储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生产、办公、仓储。不得用作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品的仓储,不得用于浴场、养老机构,不得用于开设休闲娱乐场所及相关场所,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 |||
| 招租底价 | 138.7339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第三年递增2% | |
| 招租期限 (年) |
3 |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价格含物业管理费,其中租金占90%,物业管理费占10%。 2、本次招租标的房屋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目前仍在使用中。原承租人拟续租本次招租标的房屋,若本次招租产生竞价,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标的房屋内现有的可移动设备、用品均为原承租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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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2、****管理部门及出租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或其它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履约保证金33万元(此保证金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返还,不计息),租金及物管费按月支付,先付后用。 5、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关于行业安全生产、消防、用电、治安、防汛、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规范要求并通过验收后方可营业。 7、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承租期满后,承租人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产权单位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并须在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租赁房屋完好地交回产权单位。 8、本次招租不接受房屋中介机构报名的承租申请,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9、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 10、本次招租交易服务费由承租人承担,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11、其他条款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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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以招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如意向承租人参与报名,则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符合意向承租人的租赁要求,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标的物。 2、如遇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产权单位发展实际需要等原因,产权单位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起止日期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5、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7、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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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徐经理 | 联系人 | 桂女士 | |
| 电 话 | 138****6368 | 电 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