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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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核心片区蒲州单元的D-13地块10+10年运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84.8721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建筑总面积约14302.71㎡,另有地下室57个车位。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1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5-28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核心片区蒲州单元的D-13地块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胡先生、蔡女士|联系电话:0577-****3877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不动产权证: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691号。权利人:**市****公司。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标的运营权,不包括运营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运营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商人为准。 6、意向运营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84.8721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284.8721万元,前三年租金不递增,自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2%,递增节点为第四年、第七年、第十年;第十一年按新评估价执行(由招商方委托第三方评估),第十一年至第十三年不递增,自第十四年起每三年递增2%,递增节点为第十四年、第十七年、第二十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运营租金及履约保****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招商人签订《D-13项目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标的房产移交手续,运营期从签订《D-13项目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社会福利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养老服务机构、机动车停车位。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运营商须按本次公开招商成交价的20%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百位向上取整)。房产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运营商需结清全部应缴费用、完成房产腾空,并及时办理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变更或注销、水电户名变更等手续。经招商人查验房屋设施完好无损,且确认前述所有手续办结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2、其它费用:标的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运营商自行承担;项目运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标的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运营商自行负责,招商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地块内道观 1 层包含在本次招商范围之内,建筑面积暂定 465㎡(具体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若运营商有实际使用需要,招商人可向道观方租赁该道观一层用房,再转租给运营商,并配合完成租赁主体变更手续,相关租赁权利义务按变更后的约定执行。 4、招商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标的房产现场现状为准。 5、运营商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运营期限届满,如招商人仍要对外招商运营商的,原运营商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运营权。 8、本次招商运营项目(**市核心片区蒲州单元的 D-13 地块序号1地上房产部分)设有培育期6个月,装修期6个月,培育期及装修期内不收取运营收益。约定免租期运营收益实现为约定免租期对应的租金金额,在第二期及第四期租金中予以免收。运营商五年内不得提前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否则取消培育期及装修期12个月免收运营收益的优惠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退租时,已形成附合的固定装修(硬装)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仅可搬走可移动设备、家具等软装物品。 9、本标的已完成装修消防合格验收手续。运营商可在不改变标的建筑物原有功能的前提下,自行实施改造提升工程,相关费用由运营商全额承担。运营商实施改造提升时,须履行相关部门规定的合法审批或流程报备手续;若需沿用标的原有装修部分,应将该部分与二次装修工程一并申报消防验收审批,并确保获得审批通过。若项目培育期届满一年后,运营商仍未通过二次装修消防验收,且拒付租金,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运营商前期投入的装修、报审、人力及交易等全部成本均由自身承担,招商人不做任何补偿,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10、运营期满或房产租赁合同解除后,运营商投入的可移动资产归运营商处置,其余资产无偿移交给招商人所有。 11、运营商须具有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能力,拥有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资质,持有人社部门核准的培训执照复印件或办学许可证;具有单个养老机构350张床位及以上的运营业绩;运营商须对运营项目派驻团队进行管理;派驻团队须配备至少20名持证护理员,并提供清晰的派驻团队人员组织架构和对应的岗位职责说明。(以上资质等证明材料须签订合同时提供) 12、运营商须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时提供项目运营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方案,以及应急预案。 13、运营商在房产租赁合同生效后两年内对本次运营项目的投资(包括二次改造、设施设备添置、软装布置等费用,不包括日常维护维修费用)不得少于3000万元,运营商应完整提供投资所对应的合同、付款凭证、清单、发票等证明材料,运营商投入资金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为准。若运营商未达到项目投资要求的,招商人可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首年运营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扣除后需要1个月内补齐。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的,招商人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运营商已投入的部分招商人不作补偿。 14、不动产证载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本次运营项目的所有审批手续及权证办理均由运营商自行负责,运营商承诺:不因相关部门手续办理问题及项目权证问题向招商人索赔。 15、本次公开招商运营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运营商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项目招商运营方式采用“浙交汇”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人,受让人在报名时符合要求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16、运营管理及权责划分:本项目D-13地块红线范围内由运营商统一运营管理,全权负责地块物业服务、景观绿化养护、地上及地下车位(库)管理、日常运维、设施设备管护、安全防范等全部工作,保障园区环境整洁与运营秩序。地块红线内相关公共能耗、保洁、安保等基础运营成本及费用,均由运营商自行承担。运营商应就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基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向招商人或其关****集团****公司)采购专业物业服务,运营商负责对该物业服务团队实施统一调度与行政管理,具体以合同约定。针对地块内的道观、****社区服务用房,其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绿化养护费及车位(库)使用管理费等,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的费用分摊标准、结算周期及权责,将由运营商与各产权主体(或使用方)另行签订专项协议进行详细协商与明确。招商人有权对运营商提供的物业服务及整体运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与监督,具体考核指标及考核流程,由双方另行签订专项考核协议予以明确,作为后续监督考核的唯一依据。 17、该标的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18、其他未尽事宜在《房产租赁合同》中明确。 |
| 租期 |
10+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2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网站截图) 4、****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商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6.9744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5月15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5月2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5月28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报价资格,如最终报价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5、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3877 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6月1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6月1日11: 00)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胡先生、蔡女士 |
电话 |
0577-****3877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
| 联系人 |
蔡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3877 |
| 手机 |
189****5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