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通运东路(宋庄文化区南街-兆善大街)道路工程

审批
北京-北京-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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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东路(宋庄文化区南街-兆善大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镇、潞源街道,南起兆善大街,北至宋庄文化区南街
公示时间:2026-05-15至2026-05-21
受理时间:2026-05-08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镇、潞源街道,南起兆善大街,北至宋庄文化区南街,道路全长1991.097m,总用地规模为91980.754m2。其中,道路主线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全长1885.813m。宋庄文化区南街-召里大街规划红线宽度40m,召里大街-兆善大街规划红线宽度45m,该路段道路分为主辅路两套交通系统,主路按照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辅路按照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道路支线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5m,全长约105.28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路基开挖过程中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方式,尽量将原有表土集中堆放于拟建道路两侧的永久占地内或者施工料场内,用于土地复垦或道路绿化用土。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过多破坏地表植被进而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大规模的土石方工程应尽量避开多雨季节;在工程较密集路段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区域常见野生动物的惊扰。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等。本项目采用温拌沥青,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设置专人管理,并运输至有资质的渣土消纳场处理。本工程全线不设置弃土场,挖方首先用于本项目消纳,剩余土方运输至有资质的渣土消纳场处理,运营期加强道路 、绿化维护,及时清扫处置道路垃圾等。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05-08至2026-05-13****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苟东
联系电话:138****2040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101
邮寄地址:**区运**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2491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01351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