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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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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瓦屋村
|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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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标的数量合计:1个 交易面积/数量合计:209.3900亩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物编号
标的物类型
交易面积/数量
单位
交易底价
价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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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流程
| 交易品种
林权-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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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位于**市小**镇黑瓦屋村(原杨波坦村)外洲面积田约209.39亩(667㎡/亩)林地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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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 流转期限
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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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租赁期限内的总租金进行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期限内的总租金。
2、原承包合同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现由原承租人实际使用中,同等条件下,标的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林地上现有林木为原承租人所种植,树种为意杨,株数约5800株,树龄约5年。出租方及原承租人分****公司对林地上现有林木进行了价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经双方协议确定林木价值为人民币57万元。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林木价值向原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林地范围内现有的林木价值费用。支付完成后,由买受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办理土地上现有林木的移交手续。上述过程和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一切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同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在林地上重新种植林木。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30日内自行将林木采伐完毕后,按时交出净地给出租方,并清理干净采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树兜、树枝、垃圾等弃物,同时,采伐后现场场地平整、沟渠恢复、路段道路的恢复工作也由买受人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未如期交还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林地并有权追究因买受人逾期交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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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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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柴山一岭分界沟
| 项目西至
王小华渔池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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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安承包地分界沟
| 项目北至
王小华渔池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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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杨
| 平均树龄(年)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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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胸径(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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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数(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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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止。林地内坑塘作为公共取水用,不在租赁面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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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5-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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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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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00:00
| 交易时间
2026-05-26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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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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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先生
| 联系电话
139****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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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 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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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承包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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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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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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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坐落
位于**市小**镇黑瓦屋村(原杨波坦村)外洲面积田,****市柴山一岭子分界沟、南至彭志安承包地分界沟、西至王小华渔池坝、北至王小华渔池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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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 转出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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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出方证件号码
****1081ME****61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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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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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4***********469
| 法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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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先生
| 联系电话
139****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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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转期限
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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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租赁期限内的总租金进行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期限内的总租金。
2、原承包合同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现由原承租人实际使用中,同等条件下,标的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林地上现有林木为原承租人所种植,树种为意杨,株数约5800株,树龄约5年。出租方及原承租人分****公司对林地上现有林木进行了价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经双方协议确定林木价值为人民币57万元。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林木价值向原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林地范围内现有的林木价值费用。支付完成后,由买受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办理土地上现有林木的移交手续。上述过程和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一切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同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在林地上重新种植林木。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30日内自行将林木采伐完毕后,按时交出净地给出租方,并清理干净采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树兜、树枝、垃圾等弃物,同时,采伐后现场场地平整、沟渠恢复、路段道路的恢复工作也由买受人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未如期交还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林地并有权追究因买受人逾期交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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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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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标的数量合计:1个 交易面积/数量合计:209.3900亩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物编号
标的物类型
交易面积/数量
单位
交易底价
价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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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转账汇款
|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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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止。林地内坑塘作为公共取水用,不在租赁面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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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优先权行权
无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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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零元整
| 是否递增付款金额
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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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交总额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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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湖****公司
| 评估日期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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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00
| 评估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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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位于**市小**镇黑瓦屋村(原杨波坦村)外洲面积田约209.39亩(667㎡/亩)林地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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