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省**溪**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城玫瑰路2****环境局**分局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5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溪**县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溪(**县段)的泸阳镇段、花桥镇段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小蜜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总投资5015.06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对**溪流域**县花桥镇、泸阳镇13km河段进行整治,拟**护岸16.085km,其中**生态连锁砖坡式护岸7.006km,**浆砌石挡墙护岸8.917km,**生态砌块护岸0.162km;河道疏浚清障1.61km,清淤量3689m3;配套建设排水涵管、便民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治理 ①施工扬尘: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落实工程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2”具体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进行阻隔,以减弱扬尘和噪声对居民区的污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洒水;道路硬化并辅以喷淋、洒水等措施;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②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保养、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确保施工机械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③柴油发电机尾气:使用符合要求的燃料,通过大气扩散稀释。 ④恶臭影响:优化平面布局、喷洒除臭剂;干化淤泥及时清运;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等。 (2)废水治理 ①施工临建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②施工废水(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租用当地民房,污水依托于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方式经处理后排放,本工程不另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④清障淤泥产生的渗滤水:经收集后排入三级沉淀水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扫。 (3)噪声治理 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废处置 清淤干化污泥及清障建筑垃圾送至具备收纳条件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护坡是为了改善**防洪能力,项目本身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对大气环境没有不良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属非污染项目,工程本身在运行期间基本不向地表水排放污染物质,不对水环境产生污染。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无噪声产生,运营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