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古**-**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灰岩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机械租赁招标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局****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古**-**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灰岩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机械租赁招标
3.包组划分:1个包组
4.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800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2日
7.评审日期:2026年5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中标人名称:****
地址:**市山**石林镇新中源大道陶源一区13号楼1层东9门面房
中标金额****873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供货期): 6个月。
资格能力和条件:机械设备良好,有保险。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按照《****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873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007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253元)。招标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等相关文件要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街56号地矿大厦3023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8****426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服务中心****中心7楼707、70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9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