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蓬莱~沈家湾第二回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舟山-嵊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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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湾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6-05-15 09:00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县、嵊**

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沈家湾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市**县、嵊**。本工程自****侧海缆终端塔**单回海缆向东北方向入海,沿**~沈家湾第一回海缆西侧平行敷设,至小洋山岛东北侧岬湾南侧登陆转陆上电缆,利用拟建管沟及已建管沟接入沈家湾变。

建设内容:1、本工程拟在**岛**变侧**单回架空线长度0.03km、**单回陆上电缆长度1.28km,**杆塔1基;洋山岛沈家湾变侧**单回陆上电缆长度2.4km(其中**管沟0.15km,其余利用已建线路电缆沟);**单回海缆线路长度35.62km。**架空导线、电缆线路、海缆线路截面分别采用300mm2、630mm2、三芯500mm2。2、拟****电站进行间隔改扩建,主要内容为:(1)**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用于大衢变1回出线。**变低压35kV母线装设1组2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2)沈家湾110kV变电站利用已建的1个110kV备用出线间隔,用于**变1回出线。装设1组容量为10Mvar电压为35kV低压并联电抗器。

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10个月。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工程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位置关系

敏感对象/敏感区概况

保护要求/类别

生态保护红线

**县**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

西侧,约1.43km

海岬公园景区

水质、生态、渔业**、环境风险、景观

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北侧,约11.32km

重要渔业**产卵场

环境风险

秀**南湿地生态保护红线

南侧,约16.13km

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

环境风险

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

**岛登陆点及陆域段电缆穿越

海岬公园景区

生态、环境风险、景观

**列岛风景名胜区

小洋山岛登陆点及陆域段电缆穿越

洋山现代**景区

生态、环境风险、景观

水产种质**保护区

**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

穿越

带鱼种质**

水质、生态、带鱼

三场一通道

**近海底层鱼类分布洄游

项目海域

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

**近海中上层鱼类分布洄游

项目海域

产卵场

产卵场

项目海域

黄姑鱼、黄鲫、宽体舌鳎、蓝点马鲛、鳓、鮸、日本对虾、鳀

索饵场

项目海域

凤鲚、鮸

洄游路线

项目海域

凤鲚

海岛

**本岛北岛群

最近海岛为毛家岙岛(东侧约0.2km)

无居民海岛

水动力冲淤、环境风险

**小衢、黄泽山岛群

最近海岛为赖头屿(东侧约4.4km)

无居民海岛

**崎岖列岛南岛群

最近海岛为薄刀嘴南上岛(南侧约0.1km)

无居民海岛

陆域环境敏感目标

公益林

穿越

生态公益林

生态、景观

**市茂****公司门卫室

220kV****电站东北侧25m

工厂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宏波****公司

220kV****电站西北侧8m

工厂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中心

110kV****电站东南侧18m

客运站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中心宿舍楼

110kV****电站西南侧28m

住房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水动力、冲淤影响:

①水动力:考虑最大挖深和同时开挖情况下,仅在深槽附近出现流速减小,平均流速减小为0.01~0.18m/s。由于海底管道埋设是逐步实施,实际工程施工对周围水动力的影响会比最不利情况下更小,工程施工对水文动力环境影响较小。

②冲淤:本工程采用预挖沟-管线铺设-管沟回填的施工工艺,施工期短,作业区域小,工程施工引起的潮流流速变化量值较小,本工程引起的海域总体冲淤影响范围比较有限,幅度较小,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甚微。

(2)水环境: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处置,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则对周边海域影响较小。**侧陆域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管网。洋山侧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设置的临时移动厕所,定期****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

工程施工悬浮物浓度10~20mg/L、20~50mg/L、50~100mg/L、>100mg/L的最大影响范围依次为18.0334km2、11.4629km2、4.8133km2、4.9455km2。

建设单位落实相关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3)沉积物环境:本工程对原有海洋沉积物进行扰动,不会带来新的外来填充物,不会影响现有沉积物种类环境。因此,本工程施工对海洋沉积物的影响较小。

(3)废气:本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船舶、机械尾气等。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尘措施,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并定期洒水降尘;另外注意做好施工船舶、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严格使用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燃油作为燃料,施工排放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施工期船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2.64t,应集中收集上岸,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陆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11.28t,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定向钻施工钻渣产生量约为904m3,还有少量陆域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固化后由施工单位运至当地合法消纳场处理。洋山主航道疏浚土方量约13.75万m3,可选择附近有余量的倾倒区倾倒,疏浚土倾倒前按相关要求先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国家抛泥作业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抛泥作业报批,抛泥前应由指定单位对疏浚土进行检测,满足相关要求才可抛泥。少量扫海清障固废收集上岸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陆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合法消纳点规范处置。本工程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噪声:本工程海缆敷设施工,施工船位于海上,距离周边居民点较远,对陆上环境影响较小。施工钻机用于登陆段定向钻穿越岸线,施工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定向钻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陆缆施工设置围挡措施,在夜间不作业的前提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变电****电站内,施工设置隔声屏障,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水下噪声比较敏感海洋生物主要为**科鱼类和海洋哺乳动物,海上施工时间较短,约40天,施工时不产生打桩等作业噪声,则施工期水下噪声对**科鱼类和海洋哺乳动物产生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本工程施工造成底栖生物损失量为231.2kg。另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鱼卵、仔鱼造成的损失量分别为0ind、5.13×107ind。造成成体生物一次性损失为1093.33kg。

拟建工程占地将导致植被的损失,造成植被的破坏,但这些植物均为常见的种类。同时占地将动物生境的扰动,造成部分动物生境的损失,影响保护区部分动植物的正常生活和生长。在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后,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和运营期的影响范围,工程对动植物的影响可以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本工程的建设对评价区自然系统生物量影响较小,对评价区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稳定性、异质性和阻抗稳定性几乎不产生影响。

(7)电磁环境:****电站扩建工程、输电线路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的限值要求,并呈现与输电线路距离增加,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值逐渐减小的衰减趋势。

(8)环境风险: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施工船舶溢油风险。施工船舶作业时间短,在采用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后事故情况下对周边海域影响较小,因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2。

表2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废水

1、**侧陆域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管网。洋山侧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设置的临时移动厕所,定期****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

2、施工船舶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船舶含油污水应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应委托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

3、定向钻施工产生的泥浆经处理通过泥浆泵循环使用,不得向环境中溢流。施工结束后剩余的泥浆固化后由施工单位运至当地合法消纳场处置。

4、海上施工应控制好施工强度,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海域底泥环境的扰动;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施工。

5、塔基基础周边设置排水沟,并在距离基坑边缘不小于5m处设置集水井,将基坑内的水通过排水沟引入集水井,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周边场地抑尘用水。

6、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废气

1、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车辆。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机械、车辆尾气的排放。施工船舶应使用低硫分的燃料油,确保尾气正常排放。

2、加强陆域施工区管理,陆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定期洒水,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经常洒水和清扫。

3、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居民区,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低速行驶。

固废

1、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海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陆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严禁向近海区域抛弃生活垃圾及塑料制品。

2、定向钻施工过程中的钻渣及沉淀池泥渣,经收集固化后由施工单位运至当地合法消纳场。

3、洋山主航道疏浚土可选择附近有余量的倾倒区倾倒,疏浚土倾倒前按相关要求先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国家抛泥作业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抛泥作业报批,抛泥前应由指定单位对疏浚土进行检测,满足相关要求才可抛泥。

4、扫海清障固废少量,主要为打捞的缆线、绳索、插网、渔网等小型障碍物,收集上岸后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陆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合法消纳点处置。

噪声

1、在施工工程中,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船舶进行维修保养,保护良好的性能;杜绝施工机械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噪声,限制突发性高噪声,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声影响。严格控制船舶鸣笛。

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采取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声源噪声。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缩短现场施工时间。

4、陆域电缆施工场地、牵张场四周设置围挡措施。

5、变电站改造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抢修或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应按相关规定公告附近居民,并禁止高噪声作业。

6、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

陆域

生态

1、 两侧定向钻临时施工区域应控制临时占地,减少对植被破坏,减少水土流失。

2、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临时施工区等,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土方开挖尽量避开暴雨季节,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并回土复绿。

3、陆域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场地原状。

4、施工产生的弃方应及时清理,减少因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海洋生态

1、施工期污染防范应以预防为主。在各种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从而降低对海洋生物生长的影响。

2、加强施工期污水和固废等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排放废水。

3、施工应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保障施工安全,并避免悬浮物剧烈扩散。

4、应准确按照设计路线操作,在预定好的路由范围内开挖沟,避免由于偏离路由而增加对底泥扰动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对底栖生态环境的破坏。

5、施工单位还应对施工船舶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强化保养,严禁带“病”作业,防止发生燃料油泄漏事故。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坚决杜绝各种污染事故发生。

6、海缆敷设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并优化水下施工时间,海缆敷设尽可能避开鱼类繁殖高峰季节(每年4~6月);避开**带鱼产卵期,禁止在水产种质**保护区特别保护期内(4月16日至7月1日)进行涉水施工。

7、拟建工程的建设对海域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通过增殖放流、底栖生境修复等方式加快恢复工程海域渔业**的数量和底栖生物量,提高水域渔业生物的多样性,修复和改善工程附近水域渔业生物种群结构。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沈家湾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建设能够满足洋山区域产业用电需求,保障洋山区域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分别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环境影响符合评价标准要求,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本项目环评报告文本已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七、公众反馈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定沈路66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80-****61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市莫干山路212号中交财富大厦2幢1201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1-****5632。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局

地址:**市**翁山路555****中心

联系方式:0580-****820。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后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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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