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轻量化建筑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黄山-徽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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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34/202605-0001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2026-05-15
****政府办2026-05-15
有效暂无
徽环建函〔2026〕7号
有效
关于**华****公司新型轻量化建筑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5-15 09:21

**华****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华****公司新型轻量化建筑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及******公司编制的《**华****公司新型轻量化建筑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收悉。经局党组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省****工业园富山路与**路交叉口东北侧(E118度18分33.526秒,N29度50分28.886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区内已建厂房新增PVC挤出生产线15条、MPC中试生产线2条,并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及碱喷淋+干式过滤+UV光催+二级活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备,形成年产2万吨地板、墙板等型材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6%。

项目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土地利用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认真落实以下“三同时”措施,加强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

1. 水污染防治方面: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收集,收集后的生活污水和更换的循环冷却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以****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

2.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标《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PVC挤出废气、平行双螺杆实验机组废气、MPC产品生产废气由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干式过滤+UV光催+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投料、裁切(PVC挤出机后段)、切割、打磨、破碎颗粒物废气由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其中项目PVC挤出产生的氯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PVC挤出、MPC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PVC挤出产生的苯乙烯排放浓度、氯乙烯和丙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表2塑料制品工业限值要求;投料、裁切(PVC挤出机后段)、打磨、破碎产生的颗粒物,PVC挤出产生的丙烯酸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要求;臭气浓度、氨气、苯乙烯的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2标准;厂界氯化氢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氯乙烯和丙烯腈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表5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氨气、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标准。

3. 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

4. 固废防治方面: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碱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

5. 环境风险防范方面:应认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环评要求,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6. 环境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各类环保工作档案。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或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

五、该项目建成实际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申领或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

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本项目应从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全过程抓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七、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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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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