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国****基地 | 项目类型 | 公共事业和民生 |
| ****机关 | **市发展计划局 | 批准文号 | **** |
| 被用地单位 | 深****办事处 | ||
|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件 | ||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3.2929 | 使用林地期限 | 永久 |
| 备注 | /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dp/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3楼
2.****社区
地址:深****办事处下沙社区公告栏
3.项目所在现场
地址:深****办事处****酒店入口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林业科;收件人:蒋工;联系电话:0755-****6306;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基地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ly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国****基地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1日,****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
2026年5月14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