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外饰件制造(二期)生产线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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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汽车外饰件制造(二期)生产线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173****0079 发表于 2026-05-15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汽车外饰件制造(二期)生产线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外饰件制造(二期)生产线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扩建(重新报批)

项目地址:**市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91****中心坐标:E119°27′54.018″,N32°45′2.836″)

投资概况:环保投资额为2270万元,占总投资的18.92%

产品方案:年产汽车外饰件40万套

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全厂职工人数约300人

工作制度:实行两班制(8小时一班,8:00-16:00,16:00-24:00),年工作日为300天,年生产时数4800小时。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不达标区。本项目所在区域TSP、NOx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中过渡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限值,二甲苯、硫酸雾、甲醛、NH3、H2S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南澄子河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较好。

(3)地下水环境:根据舒卡列夫分类法确定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化学类型为HCO3~Ca﹒Na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个别因子甚至能达到Ⅰ类水质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声环境:本项目四周厂界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 类区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根据监测结果,T1-T9和T11点位的土壤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标准,T10点位(浩芝村)的土壤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质量现状较好。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根据废气的种类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打磨粉尘采用6套文丘里离心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手动抛光粉尘采用6套文丘里离心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冰清洗室粉尘采用1套水幕+三级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表调废气采用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自动抛光粉尘采用2套文丘里离心湿式除尘器,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6-DA017)排放;电泳后打磨粉尘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喷漆废气(含喷枪清洗废气)采用3套文丘里漆雾去除装置预处理,电泳烘干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采用1套水喷淋+除雾装置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与电泳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等汇入1套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蓄热式热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8)排放;不合格品退漆废气采用1套二级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热洁炉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危废库废气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污水站恶臭废气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现有项目新增电泳线电泳烘干废气经降温预处理后,与电泳废气一同汇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经预测,各大气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含磷废水(脱脂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经含磷废水预处理设施(一级混凝反应-沉淀-二级混凝反应-微滤)预处理后,接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末级物化处理单元-混凝反应沉淀)处理;含氟废水(硅烷化废水、硅烷化后清洗废水)经含氟废水预处理设施(一级混凝反应-沉淀-二级混凝反应-沉淀-精滤)预处理后,接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混凝反应沉淀-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AO-混凝反应沉淀)处理;文丘里喷漆废水、电泳后清洗废水、退漆后清洗废水、酸性脱脂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挂具表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热水洗废水、表调废水、表调后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湿式除尘废水、电泳前清洗废水等接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混凝反应沉淀-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AO-混凝反应沉淀)处理;初期雨水接入综合污水处理设施末级物化处理单元(混凝反应沉淀)处理。各类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一同接管至****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南澄子河。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铝边角料、废布轮、废砂纸、干冰清洗室废过滤材料、湿铝尘、布袋收集粉尘、纯水制备废RO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利用或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沾染危险品包装材料、脱脂槽渣、表调槽渣、硅烷化槽渣、电泳槽渣、废超滤膜、槽边废过滤材料、漆渣、废退漆槽液、热洁炉渣、漆雾干式过滤废物、废活性炭、检测废液、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企业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另外,综合污泥属性待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贮存;待鉴别结果出具后,再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固定、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但是本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新增污染源正常情况下排放污染物贡献值较小,各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南澄子河,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四周厂界噪声的影响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噪声级的增量低于3dB(A);周边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暂存和运输过程中也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运营过程中各项措施充分落实、污染防渗措施有效的情况下(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对区域地下水质不产生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较小范围内污染地下水。项目所在地周边无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目标在污染物最大迁移距离之外,不会受本项目的影响。结合有效监测、防治措施的运行,项目所在地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

经分析,本项目厂区及周边区域目前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的条件下,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从土壤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风险,要加强风险管理,本项目分别对储运过程、生产过程、物料泄露风险、总图布置、工艺设备风险、环保设施风险等采取了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故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五、总结论

****汽车外饰件制造(二期)生产线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位于**城南经济新区工业集中区区内,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要求,选址合理;项目选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营运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各类污染物均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和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寄信、电话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14-****7036

地址:****中心A座130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