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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对“****公司第六采气厂2023-2027年**气田高桥区域**产能工程(第三阶段已竣工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油田****采气厂2023-2027年**气田高桥区域**产能工程(第三阶段已竣工工程)。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共包括采气井场32座(共110口气井),其中22个井场位于**区,10个井场位于**县,以及配套管线等建设内容,目前本项目涉及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施竣工时间
竣工时间:2026年5月1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反馈方式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河庄坪镇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151****1026
****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