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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血液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797-****355
通讯地址:**市**区长征大道9号219室
邮编:341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 1 | 关于《****血液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 | 2026-1-7 | 区行审环评字〔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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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关于《****血液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区行审环评字〔202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