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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补充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注“4.如果业绩合同与已供货且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项目已供货且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为准。”后补充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若验收证明、采购发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内容有不一致的,按照下面优先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判断: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验收证明→采购发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1932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国伟
电话:0551-****3742
2026年5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附件:****-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