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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867777 | 建设单位法人:李江 |
| 周政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北干街道兴五路7号 |
| 国能**梅溪2×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11-D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安** **省**市安**梅溪镇境内 |
| 经度:119.75977,119.75976,119.76008,119.75969,119.75959,119.75933,119.76038,119.75992,119.76014,119.76015,119.76046,119.76035,119.76024,119.76037,119.7593,119.75879,119.75821,119.75782,119.75702,119.75638,119.75175,119.74988,119.74896,119.74761,119.74688,119.74338,119.74288,119.74155,119.74143,119.74049,119.73906,119.73844,119.73623,119.73595,119.73406,119.7325,119.73227,119.73176,119.73178,119.73111,119.73087,119.73014,119.72996,119.72962,119.7294,119.73354,119.73699,119.73796,119.73862,119.73943,119.74014,119.74083,119.7413,119.74156,119.74101,119.74134,119.74194,119.74315,119.74378,119.74456,119.745,119.74557,119.74616,119.74602,119.74574,119.74568,119.74576,119.7454,119.74523,119.74367,119.74329,119.74329 纬度: 30.82702,30.82704,30.82731,30.82782,30.82822,30.82863,30.82924,30.82984,30.82996,30.82994,30.82955,30.82949,30.82942,30.82925,30.82862,30.82856,30.82835,30.8288,30.8284,30.82833,30.82948,30.82977,30.83016,30.83046,30.83031,30.83091,30.83113,30.8313,30.83112,30.83102,30.83038,30.8303,30.82946,30.8292,30.82872,30.82824,30.8281,30.82749,30.82649,30.826,30.82499,30.82403,30.8231,30.82128,30.81942,30.8168,30.81463,30.81387,30.81357,30.81305,30.81212,30.81184,30.81112,30.81038,30.80923,30.80893,30.80833,30.80742,30.80717,30.807,30.8071,30.80633,30.80587,30.80562,30.8053,30.80456,30.80383,30.80376,30.80321,30.8032,30.8032,30.8031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2 |
| 湖安环建〔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788 |
| 274.2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
| 913********516962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416795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4167957 | 竣工时间:2025-09-15 |
| 2025-11-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9 |
| 2026-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15sZDU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相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座站场,分别****电厂末站;改建阀室1座,为**湾阀室。(2)****湾阀室~梅溪首站输气管道1条,管道设计长度0.48 km;**梅溪首站~梅溪电厂末站输气管道1条,管道设计长度7.52 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2座站场****电厂末站),改建阀室1座(**湾阀室);****湾阀室~梅溪首站输气管道1条(管道实际长度430.8 m),**梅溪首站~梅溪电厂末站输气管道1条(管道实际长度7444.75 m)。 |
| 本项目管线实际长度7875.55米,较环评(8000米)缩短了124.45米,线路长度、走向未发生重大变动。变动原因为线位优化,局部施工方案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须按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须按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
| 与环评相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必须按照 “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完善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做好清质污水综合利用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泥浆废水、管道试压废水预处理后,重复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检修废水收集后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处理厂处理。厂区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排放口满足标准化排放口要求。生活污水纳管执行GB8978-1996中相应标准及限值,其中氨氮执行DB33/887-2013中相应排放标准及限值,并满足标准化排放口要求。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和管道化水平,优化废气收集处理和排气筒设置方案,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扬尘及汽车尾气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焊接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场站逃逸废气无组织排放;放空废气通过放空立管高空排放,项目各类废气排放执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GB 16297-1996、GB 37822-2019等标准和相关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 12348-2008等相应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理,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 18599-2020等相应标准要求。危险固废须按照GB 18597-2023等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你公司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项目重点污染防治设施须****公司设计,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实施。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严格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并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习,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等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1)项目按照 “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2)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泥浆废水、管道试压废水预处理后,重复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3)按照环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检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统一并达到纳管标准后转****处理厂处理。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浙环监(2026)检字第348号)显示,生活污水、检修废水均能达到******公司的污水纳管标准(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8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 二、废气:(1)本项目输气管道及站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选用可靠性高的设备、密封性能好的阀门,保证各连接部位的密封,并会定期检查各密封部位及阀门阀杆处的泄漏情况,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2)施工期扬尘及汽车尾气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必要时使用小型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3)运营期场站未发现逃逸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调试检修时放空废气通过放空立管高空排放。验收期间监测数据(浙环监(2026)检字第012号)显示,本项目梅溪首站、梅溪电厂末站、**湾阀室场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1)本项目输气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噪声污染。(2)本项目站场工艺设备合理安排布局,站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选用可靠性高的设备、密封性能好的阀门,产噪设备布局远离敏感点合理布设。验收期间监测数据(浙环监(2026)检字第012号)显示,本项目梅溪首站、梅溪电厂末站、**湾阀室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II类标准。 四、固废:(1)生活垃圾未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措施,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本项目修检废渣、清管废渣和废滤芯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类比调查显示上述固体废物产生频次约1~2年/次。由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明确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项目现阶段暂未建设专用危废暂存间;产生的修检废渣、清管废渣和废滤芯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由操作工人采用防渗桶现场收集,经作业区(**站)统一收集后,委托******公司(具备危废处置资质)规范处置(目前尚未产生)。危废处置合同已签订。为进一步落实环评批复关于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的要求、提升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水平,运营单位计划在站场后续小型土建基础完成后,建设专用危废暂存间;按检修计划,危废暂存间将于2026 年第四季度检修前建成投用,确保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规范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1)本项目已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加强环保技能培训,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在项目投运前(2025年8月13日)已报当******调查中心备案(备案号330523-2025-149-L)。(2)项目重点污染防治设施须****公司(中石化******公司)设计,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实施。(3)本项目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本项目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通过区域内其它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习。 六、本项目运营单位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研究院****公司对所辖范围内输气站场污染物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
| 环评及批复所提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实际施工运营过程中已合理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业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予以落实。 (2)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公开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根据《环评法》等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其他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环评报告书》经批准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4)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并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须依法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均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予以落实。 (2)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公开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规模、性质、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出现批准之日起满5年后开工情况。 (4)本项目建设按要求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法进行排污许可登记(2025年8月8日),按证排污。 |
| 与环评相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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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化粪池 | ******公司污水纳管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转运至******公司处理。 | 梅溪首站排污池和化粪池、梅溪电厂末站排污池废水监测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均能达到******公司的污水纳管标准要求;动植物油浓度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8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 | |
| 2 | 检修废水排污池 | ******公司污水纳管标准 | 检修废水由排污池收集后转运至******公司处理。 | 梅溪****电厂末站排污池废水监测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均能达到******公司的污水纳管标准要求;动植物油浓度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8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 |
| 1 | 输气管道及站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 | 站场场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 (1)本项目输气管道及站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选用可靠性高的设备、密封性能好的阀门,保证各连接部位的密封,并会定期检查各密封部位及阀门阀杆处的泄漏情况。 (2)站场在设备检修及非正常工况时,管线两端的阀门将关闭,管道内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排放。本项目站场检修频率较低,且站场放空区位于地势开阔的空旷地带,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 验收期间监测数据(浙环监(2026)检字第012号)显示,本项目梅溪首站、梅溪电厂末站、**湾阀室场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
| 1 | 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III类标准 | 本项目管道工程均为埋地敷设,营运期不会产生噪声影响,主要的噪声来源于站场设备间的气流噪声和站场检修时产生的放空噪声。本项目站场内设备主要有过滤分离器、汇管和阀门等,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场界围墙采用实心墙体,高度在2米以上。站场检修属偶发事件,持续时间很短,放空作业结束后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 本项目梅溪首站、梅溪电厂末站和**湾阀室场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III类标准。 |
| 1 |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检修废渣、清管废渣、废滤芯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1)生活垃圾未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措施,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本项目修检废渣、清管废渣和废滤芯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类比调查显示上述固体废物产生频次约1~2年/次。由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明确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项目现阶段暂未建设专用危废暂存间;产生的修检废渣、清管废渣和废滤芯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由操作工人采用防渗桶现场收集,经作业区(**站)统一收集后,委托******公司(具备危废处置资质)规范处置(目前尚未产生)。危废处置合同已签订。 为进一步落实环评批复关于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的要求、提升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水平,运营单位计划在站场后续小型土建基础完成后,建设专用危废暂存间;按检修计划,危废暂存间将于2026 年第四季度检修前建成投用,确保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规范要求。 |
| 1 | 护坡等水保措施完整,项目管沟及其施工作业带全线做到复耕,穿越林地处不能复植的区域应采用种植浅根植物等方式恢复。 | 施工结束后已落实护坡等水保措施完整,项目管沟及其施工作业带已全线复耕,穿越林地处不能复植的区域应采用种植浅根植物等方式恢复。 |
| 1 | 项目管线在采取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自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防雷防静电系统、配备消防系统、管道沿线设置警示牌、管道标识桩、编制应急预案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项目管线在采取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自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防雷防静电系统、配备消防系统。 (2)管道沿线已合理设置警示牌、管道标识桩。 (3)《国能**梅溪2×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8月13日在******调查中心完成备案,备案号为330523-2025-149-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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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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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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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坡等水保措施完整,项目管沟及其施工作业带全线做到复耕,穿越林地处不能复植的区域应采用种植浅根植物等方式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已落实护坡等水保措施完整,项目管沟及其施工作业带已全线复耕,穿越林地处不能复植的区域应采用种植浅根植物等方式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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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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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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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