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泳生产线改建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顺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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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泳生产线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基地东盈路19号
公示时间:2026-05-15至2026-05-21
受理时间:2026-05-09
项目概况:本次改建项目将电泳生产线设计安装的2台电烘干炉更换为1台0.015MW、1台0.0014MW燃气烘干炉,将烘干工序设计安装的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1台废气焚烧炉,用于处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并配置安装1台3.5MW、1台2.8MW燃气锅炉(备用)为电泳生产线生产提供热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2台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经1根25m高烟囱(DA001);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焚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由焚烧炉密闭焚烧系统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本项目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水厂;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设备厂家更换回收。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05-09至2026-05-14****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艳斌
联系电话:133****2011
环评单位名称:北****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300
邮寄地址:**市**区**东街3号院
传真电话:****483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海纳川****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47383Y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