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公司****公司食堂蔬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货时间:6个月内根据项目单位需求及时供应配送,每天的到货时间为8:00—9:30。因封矿、极端天气或临时招待等原因造成的应急临时采购食材、物资,乙方应做到尽可能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
6、交货地点:**省**市潘****煤矿食堂后院。
7、质量标准:供应配送的所有食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食品的标准。具体详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招标内容
食堂蔬菜类物资采购供应配送,本次招标为6个月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是经销商,包含蔬菜批发或零售或农(副)产品批发或零售等相关资质,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拟投入的工作人员健康证;
3、投标人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来与本项目同类型单项不少于60万元业绩,并提供对应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金额不少于15万元,开票日期需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个工作日,发票须完整清晰且附开票明细,****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验,否则视为无效,注:发票需提供明细,明细中包含蔬菜且金额不低于发票总金额的10%)。
4、****集团****公司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要求和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6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9日18:00止(**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招标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招标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标人:********公司
地 址:**省**市潘****煤矿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57-****528
项目单位:********公司后勤科
地 址:**省**市潘****煤矿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0557-****817
****公司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公司食堂蔬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于2026年05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自2026年05月14日 至2026年05月17日12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集团****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集团****公司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