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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烈士纪念设施管护,****陵园纪念碑拆除及原址复绿事宜公告如下:
一、****陵园及迁建情况
****陵园始建于1988年,位于合淮公路以西、长山第一峰以东,曾作为我市烈士祭扫、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随着城市发展规划调整,该陵园场地受限、设施老化,已难以满足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要求。
2013年,我市启动“慰烈”工程,****陵园迁建,新址位于**区上****陵园。****事务局****陵园二期、三期建设,现园区已全面建成投用,涵盖烈士墓区、烈士事迹陈列馆、纪念碑、英名墙、纪念广场等核心功能区域,已全****陵园全部烈士褒扬、纪念管护、祭扫服务职能,烈士纪念设施迁建工作圆满完成,各项褒扬纪念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拆除工作的论证与程序
经多部门会商、专项论证及风险评估,一致****陵园纪念碑及地上构筑物予以拆除,并实施原址生态复绿。****事务局****民政局向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履行了完整的意见征集程序。
综上,经依规履行各项程序,****陵园纪念碑及地上构筑物予以拆除,并对原址实施生态复绿。
特此公告。
****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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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