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报废处置涉案车辆(摩托车60辆、汽车14辆)交易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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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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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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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报废处置涉案车辆(摩托车60辆、汽车14辆)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报废处置涉案车辆(摩托车60辆、汽车14辆) 项目编号 ****
挂牌开始时间 2026-05-15 11:00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02 17:30
项目交易分类 实物交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 张骏杰 联系电话 191****6269
主管单位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局交通****支队) 注册地(住所)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经济类型 政府部门、机构 所属行业 其他
法定代表人 段然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116********199033M
注册资本 0.0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处置一批涉案车辆(摩托车60辆,汽车14辆) 标的编号 ****001
账面价值 0.00元 评估结果 48100.00元
转让底价 48100.00元
保证金 14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6-06-02 17:30
评估机构 **天诺正信资****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03-23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2-30
出租期限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号 2025年12月30日第二十期党委会议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和人员,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清运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将竞价的报废车辆清运完毕,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在计算内(形成书面材料报转让方同意),清运过程中要服从转让方安排和管理。在清运完毕7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受让方如有违反上述情况,转让方保留司法权力。受让方在清运完毕30日内,****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拆解完毕。在拆解过程中,受让方必须全程录像制作光盘一份交予转让方备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乌****开发区****法院管辖。存在恶意竞标情况和无故不参加竞标将不予退还保证金.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除各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保证金的相应比例,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成交后受让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如公示期内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金额为2000元及2000的倍数,具体事宜可咨询转让方。延期安排: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10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具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颁发的物资回收或者拆解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为非外资参股、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4)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报废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回收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参加竞价企业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或恶意竞价者,将被纳入不良记录,后期不得参加****涉案车辆竞价活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参照乌财资管【2022】5号,《**市罚没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由单位或自治区财政部门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缴自治区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受让方清运车辆人工、车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玉琪 ,联系电话:0991-****482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乌****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991-****482、0991-****164
联系地址 乌****交易中心****采购中心)5楼507室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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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报废处置涉案车辆(摩托车60辆、汽车14辆)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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