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区北十里长沟东支及百水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代建管理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27 14: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北十里长沟东支及百水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代建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区北十里长沟东支及百水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代建管理,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审计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2】45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同时具备多项资质,可一并提供,但至少应满足其中一项。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5-27 14: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时间:2026-05-27 14:30 (**时间)
地点:**市**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第一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
和答疑。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1]34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 号)的政策。
4.“CA数字证书”的获取电子标服务
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意源CA)、**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意源CA)、**签章全省通用。(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
“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25-****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8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