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宏胜镇宏胜村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28000m2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000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座综合室、2座原粮库、1座干粮库、2座热风炉房及配套生产设施等,1#热风炉房内**1台360万Kcal/h燃生物质热风炉配套1座300t/d烘干塔,2#热风炉房内1台840万Kcal/h燃生物质热风炉配套1座600t/d烘干塔,1台1440万Kcal/h燃生物质热风炉配套1座1000t/d烘干塔。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7.5%。劳动定员:工作人员10人。工作制度:一年工作45天,每天工作24小时,3班制。
二、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与环境保护目标
(一)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引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根据《**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2024年)》可知,202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天数236天,“良”天数106天,优良天数比例93.4%,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4天,同比增加1天。PM2.5、PM10、SO2、NO2、CO-95per、O3-8h-90per年平均浓度为28μg/m3、39μg/m3、7μg/m3、19μg/m3、0.9mg/m3、107μg/m3。**市2024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二)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附近居民。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市宏胜镇居民区。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据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因此本项目无需考虑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无国家级、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对象。
三、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粮食烘干项目,根****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一大类农林业第8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四、主要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以及施工引起的粉尘和土料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等;运营期卡车进场卸料/装车外运、筛分机过筛和清理、传送机转运和运输、烘干塔干燥等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热风炉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针对施工扬尘,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洒水降尘;
运营期本项目装卸过程中采取车间封闭+减小装卸高度、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烘干塔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燃料库、灰渣库均位于热风炉房内并采取密闭措施,3台热风炉各自设置1根15m高的烟囱,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器效率可达99%,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废气治理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水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运营期为生活污水。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应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可用于工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三)声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营期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安装减震垫,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禁夜间施工。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
评估认为,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是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生活垃圾与生产废物:杂质、收尘、灰渣、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等。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公司****公司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外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杂质中主要为不合格原粮,少部分为石子、泥沙等废物,分别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不合格原粮与装卸、输送、筛分、烘干塔收集粉尘外售饲料加工企业作为原料使用,石子、泥****公司作为原料使用;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外售有机肥料企业作为原料使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一般每两年更换一次,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厂内不暂存。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评估认为,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总量控制
表1污染物排放量(单位t/a)
| 序号 | 污染因子 | 本项目预测排放量 |
| 1 | 颗粒物 | 0.1609 |
| 2 | 二氧化硫 | 3.0197 |
| 3 | 氮氧化物 | 8.5556 |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废气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确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表2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 有组织废气 | 热风炉烟囱DA001 | 颗粒物、SO2、烟气黑度 | 1次/年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NOx | 1次/月 | / | ||
| 热风炉烟囱DA002 | 颗粒物、SO2、烟气黑度 | 1次/年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NOx | 1次/月 | / | ||
| 热风炉烟囱DA003 | 颗粒物、SO2、烟气黑度 | 1次/年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NOx | 1次/月 | / | ||
| 无组织废气 | 工业炉窑周边 | 颗粒物 | 1次/年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要求 |
| 厂界(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2.噪声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确定本项目监测计划,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3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 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 | 1次/季度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敏感点 | 1次/季度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
七、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建设项目概况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清楚,依据工程与环境特点,确定的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采用的评价标准均准确,工程分析较清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基本可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审批科0454-****704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锦绣大街西段 邮 编:156100
****环境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