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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康怡新村一期工程项目(A 区)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建设单位****于 2026 年 05 月 6日组织了康怡新村一期工程项目(A 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同意该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和《**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自主验收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详见附件),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管。 公示期限:自2026年5月7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如实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总138****896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