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10:00
名 称: ****征收土地公告
文 号: 无

****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陵水县ls2025-12-1****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机关:****政府

(二)批准名称:《****政府关于陵水县ls2025-12-1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三)批准文号:琼府委托(陵水)〔2026〕10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五)批准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二类物流仓储/二类工业混合用地、防护绿地、绿地水域、排水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村委会常树园、****小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土地15.5965公顷,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

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相关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发生迟延的,支付的补偿应当包括法律法规**策规定的适当利息。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腾退交付土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行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对《****政府关于陵水县ls2025-12-1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不服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本征收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工;电话:****2178。

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