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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县**镇仟亿铝土矿洗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镇仟亿铝土矿洗选项目
2、建设地点:**省黔南州**县**镇河家湾
3、建设性质:**
4、建设单位:****
5、生产规模:年处理含铝土矿废渣120万吨(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60万吨),年产铝土矿精矿30万吨(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15万吨)
6、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建设洗选净铝土矿生产线两条,主要修建有原矿堆场、洗选车间、产品库、化验室、精矿库、浓缩池、压滤车间、**池、循环水泵池、事故池、配电室以及机修、仓库、地磅房和综合办公楼等。总投资为10168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汪正伟 联系电话:183****688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195****960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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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