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区殿前街道**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5楼
邮编:361000
联系人:上官云秀
联系电话:132****8772
****公司:
我公司于2026年5月11****公司通过顺丰快递(单号:SF021****749579)递交的《关于“红三十四师喋血湘江史迹主题展”中标结果的质疑函》(原件)一份,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质疑函格式与落款时间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为确保质疑内容****公司向贵公司电话告知此情况并于2026年5月13日发出《关于限期补****政府采购质疑函一次性告知函》,5月14****公司通过顺丰快递(单号:SF021****920826)递交的资料齐全且合规的《关于“红三十四师喋血湘江史迹主题展”中标结果的质疑函》(原件)一份。****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认真核实,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蒋述礼,同时担任**县小**央(1# 楼及地下室)项目项目经理,该项目尚未竣工、处于在建状态,违反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的强制性要求,资格条件不满足,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处理。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实,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蒋述礼(注册编号:桂245****30649),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在**县小**央(1#楼及地下室)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变更,****提供了该项目专职安全员变更证明材料,且经查询“**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蒋述礼的状态为“未锁定”,证实其已不再担任原项目相关职务,目前无在建项目,符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第3款“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的要求。贵公司以**县小**央(1#楼及地下室)项目未竣工去判断“蒋述礼”在在建项目中任职属于主观臆断。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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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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